IVA債務重組,全名為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IVA個人自願安排
無論是在維持日常生活方面開支太大,又或經常吃喝玩樂至揮霍過度,從而致債務纏身,實教很多人煩惱不已。但財務難關始終不能逃避,總得要克服過來。而在處理債務的過程中,往往總會有著一扇敞開的門,讓您安全渡過。這就是當欠債人瀕臨破產前,IVA 個人自願安排計劃可令其避免走向破產之路的原意。
IVA是屬於最原始之一種重組債務的方案,IVA的有關內容之詳情,乃載於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,可見IVA是有例可依。當欠債人應付不了財務困境時,並不只有申請破產一項可選,也可作IVA這較佳的選擇來解決問題。對於瀕臨破產的人士,個人自願安排(IVA)是有助他們的一項受香港法律認可之解決債務問題的方法,這樣就能夠藉IVA避免破產,所以也另有一稱為IVA債務重組。
IVA個人自願安排涉及律師及法庭的參與。債務人可以經律師,向其債權人提出還債的一些合適建議,最終會經由法庭聆訊來解決財務問題。若果法庭頒佈臨時命令,並得到債權人通過償還債務的建議書,整項IVA債務重組可說完成。